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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选择诺大读书,一来因为它迅速爽快抛来橄榄枝,让人有被慧眼识中仿佛英雄的窃喜,二来,据报道说,诺丁汉是全英第十五大城市。
去了才知道,全英一共就十五个大城市。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它不大,就不会喧嚣焦虑,冷漠乖张。
它不小,就不会偏僻闭塞,人迹罕至。
我有一同学,号称厌倦了大城市的拥挤和嘈杂,特地选了个名字和地势一样崎岖冷门的地方,结果每次买颗大白菜都要坐一个小时的火车。同学们去看她之前,都得努力上网去搜地图道路,然后被GOOGLE一遍一遍问:亲,您确定您没输错吗?您要找的是不是XXXX?
没办法,那名字听起来太像吐火罗文了。
这里也不是寂寂无名。的舍伍德森林和的绿林好汉罗宾汉。全国所有水上项目都在本市的河TRENT举行。女王私人名下的医院QUEEN’S MEDICAL CENTRE,却是欧洲最繁忙的医院,每年女王或者查尔斯王子都会来视察。
诺大就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里,安逸舒适的盘踞着。
它的建筑专业曾排名过全英,肥水不流外人田,学校建筑自然首先匠心独运。
新校区设计十分人性化,教学楼统统木质三层,一字沿湖排开,间中穿插书店,银行,商店,礼堂和咖啡馆。
建筑上方凌空凸出,一层向内缩进,让出湖畔行人长廊。坐在廊上,远眺湖光山色,尤为惬意。
永远轻雨飞落,满眼碧色,盈盈欲滴。
谁让这是个一个礼拜下八天雨的国家呢。
图书馆矜持的立在湖中心。唯有一座小桥与长廊相连。
湖里的鱼颜色鲜艳,性格可亲。只是体型怪异:见过团形的锦鲤吗?
因为大家躺在图书馆外缘的台子上读书时,总喜欢拿面包屑逗鱼,它们又没有天敌,一来二去养的膘肥体壮。
水鸟?水鸟不吃它们。人家有更好的选择。
这些家伙不知道是不是原住民,但是带着土著的纯朴理念和剽悍天性。
凡有行人携带食物进入它们势力范围,那么系统默认: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要想从此过,留下吃的来。生熟不忌。
仿佛孙二娘住进孟州府
大树十字坡。
可怜我初来乍到时候,没来得及拜码头,不晓得规矩。
谁知道这些个头庞大,眼露凶光的家伙吃不吃人?
有天我左手拿个三明治,右手拿本书,边走边吃边看书。不幸给只鸟盯上,见我不识趣,它就跟了走,路上又一只跟来,如此一来二往,后面跟了老大一群鸟。
后来有人说,当年摩西也没我那么招摇过市。
等到反应过来,我迅速衡量敌我战斗力指数:打是打不过的。那些家伙个个都嘴巴坚硬,身材魁梧,光脚量身高都到我腰上两寸,我一穿12岁童装的家伙跟人家过招是自不量力。
何况人家长得那么像传说中已经消失的渡渡鸟。万一是真的遗孤,意外伤害一只的代价只怕别说我做牛做马,做鸟也还不起。
于是三十六计。惹不起还躲不起。
鸟们不甘示弱,凭天生优势双翅当风,施展轻功追来。
我慌不择路,窜进旁边教学楼。
谁想那门是感应门,那一串大规模非法集会的鸟们也跟着进来了。
那一天才真真叫鸡飞狗跳。
打扫教学楼的工作人员一定恨死我了。
后来有一阵子,许多家伙都居心叵测的跑来问,听说你跟鸟打架了?然后再貌似痛心疾首的说,听说居然还输了?
这些在人家伤口上撒盐的混蛋啊---
学校里也养鸽子。亦体型硕大。
加菲猫说过,球形也是身材么。
这些壮士们从来不飞,宁可蹒跚的用走的。
忍不住让人想起伊索寓言里面白鹤的话,“既不鸣叫于天际,也不飞翔于九霄,却同公鸡与家禽为伍,在地上行走。”
它们往往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态度,在你吃东西时,站在你面前,巴巴的看着你,咕咕的低叫,胃口极好,从不挑食。
我一个同学过来看我时候就由衷赞叹,“好肥好肥好肥!”
有没有听到其中夹杂的口水滴答声音?
说归说,大家还是十分爱护动物的。
学校里面车道窄窄,却从不堵车。一来车少,二来人少。
但是有天去往主校区的机动车路堵了老长一串车。
原来有几只毛茸茸的小家伙,才巴掌大,嘴巴嫩黄嫩黄,叫声娇娇怯怯的,跟在大鸟后头一步两晃有模有样地走。
大家都静静等着它们不慌不忙的踱步过去。
没有人按喇叭,也没有人叫嚷催促。司机们只探头出来或者干脆下车,饶有兴味看棕色的小鸟儿慢慢在棕色的路上慢慢蹭。
上学的路上看到有大蜗牛。好奇看了十分钟,愤怒的发现它挪动不超过十厘米,而自己上学要迟到了。只好悻悻离开。
结果放学时候在距离原处两米不到的地方看到那家伙还在坚持不懈的爬。
你想到什么?红酒焗蜗牛?
那你点错帖子了,去隔壁美食区域去。
想到那个笑话没有?
老头子听到敲门声,开了门,门口一只大蜗牛,轻轻跟他说,“生日快乐!”
他大惊,一脚将其踢走。
第二年同一时间,又有敲门声,他开了门,听到大蜗牛轻轻问他:“你为什么踢我?”
有时候坐在教室里走神,看到外面碧绿的草地上一条红线划过,是狐狸。走在路上,头上一大片阴影掠过,是乌鸦。
看《汉尼拔》的时候,总奇怪,乌鸦那么小,有什么好吃,现在知道了,原来西点的分量比较足。
有次有个同学偷偷把宠物放在运动外套口袋里来上课。极小极小的茶杯幼犬,只会低低的叫,仿佛孩子呜咽。上课时,小狗饿了,慢慢蠕动出来,无声无息掉落在地毯上,开始找吃的。
恰好那天带了蛋炒饭,小狗耸着鼻头逡巡过来,赖在饭盒附近不走了。
没奈何只好给它挖一勺出来。
谁想回头吓一大跳:它主人在旁边垂涎的看它吃不说,还一边用力吸鼻子。
只好给他也分一些。
再后来?这家伙学会用磕磕绊绊的中国话说,“红烧鸡翅!糖醋排骨!宫保鸡丁!”
英语说得跟俄罗斯话似的,中国话学的倒不慢。
虽然有一天他跑来问我“请给我解释下王母娘娘”时想打破他的头。
爱吃的留学生多半都有点手艺。反正对穷人来说,馋和懒就像萨特口里的爱,“或燃烧,或存在,但两者不能共存。”
课业不重,又有大把时间,暂时不需要操心柴米油盐,大可以在厨房里满足自己。
何况厨房的温暖和香气,可以让人忘记身在异乡。风雨如晦的夜晚,尤其如此。
摸索中常有心得。
比方国外的动物,屠宰之前是不放血的,需要先在冷水里泡,否则会腥。比方带骨头的肉会比纯肉便宜点,越冷门的部位越便宜。比方切鸡翅时,完全可以沿关节下刀,省力,省时,省刀。时间久点,庖丁解牛也不是做不到的。
绍兴黄酒在国外比葡萄酒贵得多,做红烧鱼时学会用红酒作料酒。
窗台上,院子里,常常养点新鲜的蔬菜,比方罗勒,欧芹,香菜,鼠尾草之类的,菜出锅时,抓一把撕碎了扔进去,有几分大厨的豪迈。
同班同学22个,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所以聚餐时候可以吃到各民族各地区美食,遗憾大家手艺都不过尔尔。卖相好看的,味道就很可怕;味道正常的,长相又吓人。
何况那帮家伙过敏的东西又千奇百怪。有个利物浦的家伙牛奶过敏,真好奇他怎么在西方世界活到这么大。
而且听说世界上什么都吃的民族只有我们中国人和法国人。
据说世界上每十万只龙虾中才有一只蓝色的。但只有中国人和法国人会毫不吝惜吃掉它。
所以我认为美味的东西我这些同学恐怕永远无缘得尝:摆上一桌子鸡爪子鸭爪子鸡脖子鸭脖子鸡脑袋鸭脑袋,我那些老外同学非疯了不可。
不给我施展的机会,实在妨碍我厨艺进步啊。
我每次忍不住想用食物荼毒他们或者被荼毒的时候,只好念《金刚经》来平息冲动。
有次聚会,波兰同学做了奶酪馅的饺子,那味道,套用我法国同学的话,“我不能欣赏它的美。”
餐后水果是从我后院的苹果树上直接拽下来。绿色无污染。
那棵散仙苹果树风轻云淡的生活在那里。无需任何人工服务,只需要常常称赞它,“啊,花真美!”“啊,果真多!”
秋天它自会顶着累累果实骄傲而雍容的报之以苹果。味道居然还不错。
同学来串门的时候赞叹,“你有绿拇指!”
我只好淡定的笑。
他们看到的满地疯长的水仙,熏衣草和玫瑰,通通不是我的功劳。鬼知道哪里刮来的种子,伴着丰沛的水汽,自己拼命长,拼命开花,拼命招蜂引蝶。他们都装做没看到满地乱窜的和空中乱飞的小生命们。
一个地方对你来说,好或不好,只看你想不想再次回来。
时间像海水,将记忆细细洗涤,剩下洁白的沙,总是美丽时刻。
你不会记得你异乡求学时的艰辛,孤独和痛苦。
只记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那段读书经历,仿佛阳光或巧克力,总会刺激大脑皮层分泌多巴胺。
那是,我的诺大。
作者简介:北京新航道学校雅思/SAT阅读主讲。英国诺丁汉大学教育管理硕士。教学六年,留学英国两年。授课风格轻松幽默,由其倡导学有所得,学有所乐的学习风格深受广大学生的推崇与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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